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聘请下列人员为佛山仲裁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五年。
主 任: 刘祖辉 市司法局局长
副 主 任: 陈泳槟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亮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
蒋悟真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
委 员: 黄 铁 市商务局副局长
叶奕茂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肖彬彬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李 德 市贸促会会长
周 倩 市房地产业协会执行会长
邢红珠 市科技金融协会理事长
吴兴印 市律师协会会长
陈云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继远 佛山大学法学院院长
沈云樵 澳门科技大学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
谢 斌 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