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财产保全规定》)、《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和《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终本规定》)。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出台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中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在两到三年期限内要完善执行规范体系,着力解决执行中因法律资源不足、法律空白点多、法律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导致的执行人员规范意识淡薄、执行行为失范等现象,切实把执行权力关进制度之笼。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