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上午,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调研员潘宝良率领香港法律界人士一行29人在佛山市港澳事务局副局长赖欢炬、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黄梅新副处长等领导陪同下,到访佛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在参观本会办案场地后,双方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商事仲裁及法律服务”进行了座谈。
佛山市法制局局长、本会主任吴文志,佛山市法制局副局长、本会副主任刘祖辉,仲裁办主任胡宗仁、金融仲裁院负责人董晓娟、顺德仲裁院负责人赵克锋及本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座谈会由仲裁办主任胡宗仁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本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诚铸公信 众聚人和”的宣传片,吴文志主任简要介绍了本会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本会于1997年8月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后广东省内第三批成立的商事仲裁机构。成立21年多来,本会已累计受理7000多件商事案件,案件类型达50多种,标的额达380亿元。其中,累计受理涉港澳台及涉外案件160多件,其中涉香港当事人的案件超过80%。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香港法律界人士对大陆仲裁机构相关仲裁规则规定的对境外当事人身份查明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相关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本会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仲裁调解与商事调解问题、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依据、涉外仲裁案件法律适用冲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问题与看法,仲裁办主任胡宗仁等给予了详尽的解答。
座谈结束时,胡主任表示欢迎香港法律界人士多来本会访问交流,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能够加强本会与香港法律界的深入交流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便利的商事仲裁及调解等法律服务。
(徐若琳供稿)